|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无图版
高级搜索 标王直达
排名推广
排名推广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会员中心
会员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龙 » 湖南 » 张家界 » 正文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将于2018年10月1日施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21  浏览次数:28
核心提示:  人民网北京7月21日电 (邢郑) 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了关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公告。

  人民网北京7月21日电 (邢郑) 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了关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公告。修订后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内容涉及餐饮服务场所、食品处理、清洁操作、餐用具保洁以及外卖配送等餐饮服务各个环节的标准和基本规范,并将于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规范》适用于餐饮服务提供者包括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等主体的餐饮服务经营活动。《规范》鼓励和支持餐饮服务提供者采用先进的食品安全管理方法,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明示餐食的主要原料信息、餐食的数量或重量,开展“减油、减盐、减糖”行动,为消费者提供健康营养的餐食;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降低一次性餐饮具的使用量;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提示消费者开展光盘行动、减少浪费。

  相关负责人表示,修订《规范》是为了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餐饮经营行为,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保证餐饮食品安全制定本规范。

  此外,市场监管总局还组织编写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备知识参考题库》,并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开展餐饮服务监督检查时,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试使用。并可在《题库》基础上,结合当地餐饮服务监管实际及其不同岗位完善学习题库。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掌握情况进行现场抽查考试,考试不合格的,要对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补考。

原标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将于2018年10月1日施行
 
 
[ 科龙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科龙
点击排行
 
最新供应信息
 
 
购物车(0)    站内信(0)     新对话(0)